融智学院学生集体户口管理办法


2017年03月13日 09:51  点击:[ ]


 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全校学生集体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,做到有章可循,科学管理,依据国家和重庆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 365备用网址是多少保卫处受公安机关委托负责校内集体户口管理工作。主要任务是:办理本校集体户口的落户、迁移、注销以及身份证和各类证明的办理,协助辖区派出所掌握本校集体户口变动情况,向本校人员进行遵守户口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,办理辖区派出所交办的其他有关户口登记的工作。

第三条 户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,其管理人员应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帮助下,严格依法按照规章制度办事,勤政廉洁,务实高效。

第二章  入户与管理

第四条 可入户人员的范围

凡经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我校的学生,均可凭相关有效证件及时申报建立集体户口。入学时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新生入学报到后,需办理落户手续的,集中统一落在学校集体户内,并接受日常管理。

第五条 办理落户手续的必备条件

(一)市外入学新生的有效证件为: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、户口迁移证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
(二)市内非农村籍新生的有效证件为: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、家庭成员户口薄及增减页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
(三)市内农村籍新生需收取学生本人填写的《农转城申请表》一份。

第六条 户口迁移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
(一)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籍贯、出生地、户口性质等内容必须齐全,身份证编号必须完整、准确、清楚;

(二)籍贯、出生地应写明省(市)、县(区);

(三)内容如有涂改应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籍公章;

(四)所持迁移证应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户籍公章及承办人专用章。

第七条 入户程序

新生到校后,将入户资料交辅导员(班主任)处,由辅导员(班主任)收齐交至保卫处统一办理有关入户事项。

第八条 户口迁移证丢失,可由辖区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,本人回原迁出地派出所补开户口迁移证,方可给予登记入户。

第三章  户口页借用规定

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借用或复印户口页:办理身份证、结婚登记、单位证明、出入境证、公证等。

第十条 借用办法

学生本人填写户口页借用申请表(附件),说明借用理由和归还时间,经辅导员(班主任)签字同意后到保卫处办理借用手续。

第十一条 借用期限

借出的户口页须在一周内归还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应及时说明。不按规定时间归还者由辅导员(班主任)负责催回。

第十二条 户口页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,借用人员必须做到:

(一)保持户口页清洁、完整;

(二)不得擅自涂改或增减内容,如有错漏,可申报更正;

(三)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。

第四章  身份证的办理及管理办法

第十三条 身份证的办理范围

凡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的学生均可向保卫处申请办理新身份证(遵循自愿办理原则)。

第十四条 身份证办理程序

(一)新生入学在办理完户口落户手续后,方可办理新身份证。

(二)办理身份证慢件时间一般为二十个工作日,办理身份证快件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。

第十五条入户学生遗失身份证要求补办的,须由本人填写户口页借用申请表(附件),到保卫处借用户口页至辖区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。

第五章  户口迁移

第十六条 户口迁出手续的办理

(一)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,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,持本人毕业证书、户口页及保卫处说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迁移证;迁入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凭本人报到证,经保卫处审核后方能迁出;暂不能迁出的为滞留户口,按有关规定可在学校保留两年,两年内迁出。

(二)因出国(出境)、退学、转学、开除等原因离校的学生,须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具体办理程序为:持离校通知单及复印件,在保卫处领取本人的户口页,凭学校的退学、转学、开除文件,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。

(三)如遇特殊情况,户口已迁出的毕业生,要求变更户口迁往地址,必须持新报到证,到保卫处申请办理。

第六章  户口注销

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当注销户口:

(一)应征入伍,由本人或亲属持《入伍通知书》办理;

(二)死亡,持《死亡证明书》办理;

(三)出国(出境)定居,凭出国(出境)《定居证明》办理;

(四)其他需要注销户口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七章  附则

第十八条 本办法因国家政策和规定发生变动,则以变动后的政策和规定为准。

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365备用网址是多少保卫处。

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上一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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